七、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党支部大会制度
第4条: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会前有准备,会议有主题,确保会议高效、务实。会议讨论、审议的事项或者选举事项,首先应会前召集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支部的重大事项、选举及决议,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由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其中选举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5条:关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应该定期召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促进党支部成员之间的团结、上进和自我完善,拉近彼此的距离,减少隔阂和误会,营造一个有话就说,说了有回应,有错就改的良好氛围和个人和整体持续改善的局面。
*关于党徽和党旗
第6条:党员参加任何组织生活和各种会议,必须佩戴党徽。
第7条:党支部在户外组织生活或活动中,有条件的话,必须悬挂党旗。
第十一条 澳门太阳学生党支部奖励条例(试行)
为进一步增强网络各党员的党员意识,提高我们党支部党员员的道德素质,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澳门太阳学生党支部特制定此团内奖惩制度。
每学年5月,澳门太阳学生党支部将会连举行“优秀党员、预备党员评比”活动,对于在过去一年表现优秀的党员或预备党员予以奖励。
“优秀党员/预备党员”评定标准: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和本职工作;
(2)能热心地为同学服务,并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3)平时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克己奉公,多办实事,有与他人合作精神;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勇于创新,成绩显著;
(5)能积极地参加党支部的各项组织活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6)平时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全年无不及格现象;
(7)关心集体,尊敬师长.举止文明,言行一致,实事求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委员候选人由澳门太阳集团网站入口澳门太阳学生党支部党员和预备党员通过自荐和民主选举产生,选出党支部优秀党员/预备党员4名,颁发奖状授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