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是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的“出口质量”是否达到了预期质量标准的重要保障机制,也是持续改进的基本前提。根据中国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要求,毕业要求的达成度评价采用“基于课程评价为主体,在校学生、毕业学生及用人单位评价为辅助”的方式。根据评价结果反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从而建立长期、可持续的评价和改进机制。学院现对2018版《澳门太阳集团网站入口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订。本科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以新办法为准。
一、评价对象
本学院获得工科学位的毕业生。
二、评价工作的责任机构、责任人和主要职责
学院成立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由院长负责,下设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小组常规成员包括学院院长、副院长、专业负责人,辅助人员有外部专家(教育界、产业界、政府主管部门等)、用人单位代表等。
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邀请外部专家,基于直接评价数据和间接评价结果,经研讨形成本轮本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论。指导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和实施的持续改进与优化。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制定毕业要求,确认毕业要求指标点。基于评价周期内的每届学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组合调查(毕业生调查、用人单位调查)、产业专家反馈和建议,通过定性间接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专业负责人:根据毕业要求,分解毕业要求指标点。基于各门课程达成情况,通过定量直接评价毕业要求达成度情况。落实和完善改进措施,参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相关结论、数据和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
以下是参与人员和主要职责:
课程组负责人:参与定量直接评价毕业要求达成度情况,参与持续改进。
学生工作负责人:组织毕业生问卷调查、毕业生用人单位问卷调查的发放、收集。
外部专家:参与讨论形成毕业要求达成结论。
用人单位代表:参与问卷调查、提出用人单位对本专业毕业生的毕业要求和能力达成建议。
三、评价周期
定量和对毕业生的定性评价一年一次。校外间接定性评价不定期进行。
四、评价过程和方法
1、评价过程
本专业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过程:
①制定毕业要求、分解毕业要求指标点,确定课程体系。(由专业负责人、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负责,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②基于各门课程达成度情况,通过定量直接评价毕业要求达成度情况。(由专业负责人负责)
③基于评价周期内的每届学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组合调查(毕业生调查、用人单位调查)、产业专家反馈和建议,通过定性间接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由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负责)
④基于直接评价数据和间接评价结果,在外部专家参与下,形成本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论。(由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
⑤基于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总体结论,进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和实施的持续改进和优化升级。(由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
⑥落实和完善改进措施,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落实教学及课程评价的合理性。(由专业负责人负责,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2、评价方法
(1)定量直接评价
首先,确定指标点的课程权重值。
学院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和专业负责人及本专业教师通过详细研讨,对每项毕业要求进行分解,并列出支撑每条指标点的课程。根据毕业要求指标点与相关教学活动的对应关系及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支撑情况,确定出各门课程权重值(目标值),支撑某一指标点的所有课程的权重值加和为1.0。
其次,加权汇总课程指标点的达成值。
通过加权计算支撑任一毕业要求各指标点的各门课程的评价结果,然后加和求出该指标点的达成数值。
再次,计算各毕业要求达成值。
取该毕业要求各指标点达成值的最小值为该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直接评价结果。
(2)定性间接评价
定性间接评价总体以组合调查情况为基础,结合本专业毕业要求按评价周期开展。涉及用人单位、同行、行业专家的调查随培养目标评价周期进行。
组合调查的第一部分是对全体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毕业生问卷调查要毕业生对12个毕业要求进行问卷自评,设计的调查量表可根据实际情况整体覆盖毕业要求下各指标点的能力达成情况的自我评价。这项问卷调查由学生工作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共同开展,其中专业负责人提供和设计问卷项目、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学生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毕业生据实填写问卷调查、收集数据。
组合调查的第二部分是对用人单位进行的问卷调查。学生工作办公室建立用人单位库,在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阶段,从中抽取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作为样本开展调查。用人单位问卷调查侧重所录用本专业毕业生的在12个毕业要求(必要时覆盖到二级指标点)能力的评价。这项问卷调查由专业负责人开展(包括问卷制定、数据分析等),学生工作负责人协助(样本确定、发放、数据收集等)。用人单位问卷调查中反馈的文本型回答将作为产业专家反馈和建议进行定性间接评价依据来使用。
(3)综合结论
依据直接评价数据和间接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研讨,确定本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论。执行人为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领导、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参与。
五、评价依据和审核机制
1、数据合理性
(1)数据内容
用于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数据内容主要有:①各课程对毕业要求各指标点的支撑权重值。②毕业要求各指标点的达成数据。③各毕业要求的达成数值。④毕业生问卷调查收集数据。⑤用人单位问卷调查收集数据。其中前三项数据内容围绕课程教学展开,后两项数据内容以毕业输出为基础。
(2)数据来源
前三项数据内容来源于各课程达成度分析的输出。后两项数据内容的来源来自于问卷调查、座谈或访谈。
(3)收集方法
问卷调查数据的收集包括线上、线下收集,座谈或访谈收集整理。
2、审核机制
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课程及赋权、调查问卷的项目及数据分析由学院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专业负责人进行认定和审核,并指定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等相关人员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所依据材料的合理性进行评判。
评价结果应明确说明“合理”或“不合理”,如评估结果为“不合理”则不能采用上述数据进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六、评价结果反馈及利用
持续改进是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目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综合结论,指导本专业落实和完善改进措施。组织专业负责人、课程组负责人、任课教师、用人单位代表、外部专家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和论证。将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综合结论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落实课程教学及课程评价的合理性。将修订的培养方案上报学校教务处,经学校教学处组织的专家组答辩后,审核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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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0日